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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09-26    2072

院属各系: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7]7号)、《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黔教助发[2015]274号)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贵大资字[2017]3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请各系严格按照评选通知的相关要求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一、申请对象

1. 2016-2017学年申请精准扶贫资助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2016-2017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平均3000/年·生(一档:3500/年·生,二档3000/年·生,2500/年·生),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

1.本次助学金评选,按照“学生个人自愿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的程序进行。

 2.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开展本班助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各班在优先确保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享受国家助学金前提下,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完成本单位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3.各班于2017314日——316日开展本班助学金评选工作,评选出本班助学金候选人。各班推选的候选人于2017316日晚上20点前在网上进行申报。各班于316日下午17点前将本班的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需班主任签字)、候选人个人手写申请交至学生科陈老师处。

4.各班在对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时一定要根据申请人的认定档次进行审核,被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的学生可申请任意档次的助学金,被认定为困难档次的学生可申请二档或者三档助学金,被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学生只能申请三档助学金。

五、网上申报程序

学生于2017316日前,进入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站:http://210.40.2.235:8080/gzuzzglxt/manage/main,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点击页面左侧“奖助学金申请”,点击“国家助学金”,填写《贵州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完毕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提交”。

    未按时提交网上申请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必须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见附件三)和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享受国家助学金。

2. 各班申请学生人数与金额总数须与名额分配表(附件一)一致

3.在班级评定中,严禁违规操作,严禁进行二次分配。

4.各班必须在限额指标内等额评审,若学生申请条件达不到评审要求,按实际情况评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若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作假、违规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一:美术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表

附件二:美术学院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备案表

附件三:美术学院精准扶贫名单

附件四:美术学院贫困生名单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567006   


                                     美术学院学生科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