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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院党发〔2017〕1号)

2017-09-27    472

全院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要求,切实推动学习教育在学院持续深入开展,把“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这一党员工作生活必须遵循的重要理念贯穿党员教育管理各项工作始终,经学院党委研究,向全院党员和各基层党组织提出要求和意见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

全院党员务必加强理论学习,要通过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努力增强解决问题的本领和能力。具体要求是:

(一)坚持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化。自即日起,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每二周周一举行一次。一般情况下,参加学习人员除党委班子成员外,(视情况通知)非党员的院领导班子成员、院各系主任、主任助理、院各部门负责人均要参加。

(二)坚持教职工政治学习规范化。自即日起,全院教职工政治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一般情况下,教职工政治学习由各系(部门)采取集中学习、网络学习、电话学习等多种措施和办法自行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要做好组织学习记录备查。

(三)坚持学习成果检查制度化。自即日起,院党委对全院党员理论学习成果实施必要的检查抽查制度。采取党的理论知识测试、党员同志互上党课、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交叉检查、党员撰写个人思想报告等形式检查党员开展理论学习情况,帮助同志们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学习实效,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坚持党建工作交流常态化。自即日起,院党委定期召集各基层组织支委同志开展工作交流。通过交流,进一步找准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找对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务必真查实改、及时解决,以切实发挥出党建保障学院建设发展的积极作用。原则上,工作交流每二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和交流主题另行通知。

二、加强实践引领

全院党员在加强党的理论学习的同时,务必躬身实践,积极投入到为师生服务的工作当中,切实端正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具体要求是:

(一)党员服务工作规范化。全院党员同志纳入到学院统一的党员定责定岗制度中管理。各同志要在做好教学行政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各项服务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工作行为、落实岗位要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支部工作规范化。全院各基层组织要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安排落实各项工作。自即日起,各支部要将支部开展各项工作情况,主要是“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支部开展理论学习情况、党员服务师生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等四个方面内容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学院党委(材料字数不宜过多,1000字以内为妥)。上述工作情况报送每月不少于1次,如有特殊情况,另行专报。

以上意见,请院党委各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加强落实!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201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