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各部门: 为激励广大师生在专业创作、艺术研究、社会贡献及学业表现方面出成绩、出佳绩,进一步促进我院办学水平再上台阶,办学质量有所提升,着力营造健康向上、积极主动的学院建设发展软环境,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自今年起在全院师生中开展“悦美年度人物”评选工作。 现将《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悦美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及时学习宣传到师生中去,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动员师生参与申报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 2019年4月11日 |
关于印发《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悦美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19-04-15 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