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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悦美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

2019-04-15    1167

全院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上台阶,提升教书育人质量,激励和引导广大师生在提升个人专业素质、强化自身专业能力方面下功夫、出成果。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在专业创作、艺术研究、社会贡献、学业成绩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我院师生给与“悦美年度人物”的奖励。现就评选“悦美年度人物”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成立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悦美年度人物”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教师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其中,“教师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分设第一工作小组、第二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唐昌乔  耿  翊

成  员:胡  琨  徐  恒  薛  峰  王  欣  王  溪

(二)教师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王  溪

副组长:薛  峰

成  员:徐  洁  付玉红  彭盛燕  柯  川  周子鸿      

李  革  张庆学  徐  浩  赵  竹  曾春蓉

马顺生  张  文  刘冬冰  周文晖  


1.第一工作小组

组  长:王  溪

成  员:彭盛燕  柯  川  周子鸿  李  革  张庆学    

徐  浩  赵  竹  曾春蓉  马顺生  张  文

刘冬冰  

2.第二工作小组

 组  长:薛  峰

 成  员:徐  洁  付玉红  柯  川  周子鸿  李  革

        张庆学  徐  浩  赵  竹  曾春蓉  马顺生

        刘冬冰  周文晖

(三)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徐  洁

     副组长:付玉红

     成  员:柯  川  周子鸿  李  革  张庆学  徐  浩

            赵  竹  曾春蓉  马顺生  刘  琨  刘  钰

            陈  程  

    二、评选原则及标准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标准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执行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415日—419日)

全院师生根据评奖标准及条件自愿自主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自备相关证明材料,经系部审查同意后提交至工作小组;各系部亦可对照评奖标准及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师生至工作小组(可不填写申报表,但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小组评选(420日—423日)

各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及综合评选。

(三)公示(424日—427日)

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学院审核(428日—430日)

工作组公示公告无异议的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按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无效;

(二)申报人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填报,立即取消资格,并进行全院通报;

(三)每个限定申报一个奖项;

(四)个人自行申报“悦美年度人物”的候选人须提交《申报表》(附件1)、相关支撑材料至所在系、部门,学生候选人还须附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各系、各部门开展本单位的评选工作,填写系部意见及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941915:00前以系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相关支撑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学生)、汇总表(附件2)。

(五)各系部对照评奖标准及条件推荐参评“悦美年度人物”的师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学生候选人还须附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各系、各部门需认真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941915:00前以系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相关支撑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学生)、汇总表(附件2)。

(六)教师年度人物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学生年度人物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科办公室。

五、组织表彰

根据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悦美年度人物”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结果,学院将于5月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悦美年度人物”申报表.docx

2.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悦美年度人物”申报汇总表.xls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

201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