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上台阶,提升教书育人质量,激励和引导广大师生在提升个人专业素质、强化自身专业能力方面下功夫、出成果。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在专业创作、艺术研究、社会贡献、学业成绩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我院师生给与“悦美年度人物”的奖励。现就评选“悦美年度人物”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成立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悦美年度人物”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教师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其中,“教师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分设第一工作小组、第二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唐昌乔 耿 翊 成 员:胡 琨 徐 恒 薛 峰 王 欣 王 溪 (二)教师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王 溪 副组长:薛 峰 成 员:徐 洁 付玉红 彭盛燕 柯 川 周子鸿 李 革 张庆学 徐 浩 赵 竹 曾春蓉 马顺生 张 文 刘冬冰 周文晖 1.第一工作小组 组 长:王 溪 成 员:彭盛燕 柯 川 周子鸿 李 革 张庆学 徐 浩 赵 竹 曾春蓉 马顺生 张 文 刘冬冰 2.第二工作小组 组 长:薛 峰 成 员:徐 洁 付玉红 柯 川 周子鸿 李 革 张庆学 徐 浩 赵 竹 曾春蓉 马顺生 刘冬冰 周文晖 (三)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徐 洁 副组长:付玉红 成 员:柯 川 周子鸿 李 革 张庆学 徐 浩 赵 竹 曾春蓉 马顺生 刘 琨 刘 钰 陈 程 二、评选原则及标准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标准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执行。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4月15日—4月19日) 全院师生根据评奖标准及条件自愿自主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自备相关证明材料,经系部审查同意后提交至工作小组;各系部亦可对照评奖标准及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师生至工作小组(可不填写申报表,但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小组评选(4月20日—4月23日) 各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及综合评选。 (三)公示(4月24日—4月27日) 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学院审核(4月28日—4月30日) 工作组公示公告无异议的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按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无效; (二)申报人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填报,立即取消资格,并进行全院通报; (三)每个限定申报一个奖项; (四)个人自行申报“悦美年度人物”的候选人须提交《申报表》(附件1)、相关支撑材料至所在系、部门,学生候选人还须附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各系、各部门开展本单位的评选工作,填写系部意见及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9年4月19日15:00前以系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相关支撑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学生)、汇总表(附件2)。 (五)各系部对照评奖标准及条件推荐参评“悦美年度人物”的师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学生候选人还须附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各系、各部门需认真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9年4月19日15:00前以系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相关支撑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学生)、汇总表(附件2)。 (六)教师年度人物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学生年度人物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科办公室。 五、组织表彰 根据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悦美年度人物”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结果,学院将于5月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 2019年4月15日 |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悦美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 |
2019-04-15 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