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1年美术类招生统一考试
(贵州大学)考点公告一
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贵州省2021年美术类招生统一考试(贵州大学)考点将于1月10日进行,为方便广大考生在贵州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素描 | 08:30—11:30 |
2021年1月10日 | 速写 | 14:00—14:30 |
| 色彩 | 15:00—18:00 |
特别提示: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
二、防疫要求
根据《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防疫工作方案》(黔教函〔2020〕352号)文件要求,考生须佩戴口罩,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关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请查看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疫情防控须知》等相关内容,详见:http://www.eaagz.org.cn/tzgg/202012/t20201214_65587673.html
三.入场证件
考生在开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出示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还须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
四.考试工具
1.考试用笔、颜料、画板、画架、小凳子及相关用具由考生自备。考色彩科目时,考生可携带干电池或充电式直流电吹风(请自备电池或提前充好电,考场不提供电池或电插板等充电设备),用于吹干色彩试卷。
2.考生务必遵守监考人员指令,及时将本人手机于开考前交监考人员保管。严禁考生携带手机参加考试,一经发现按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3.考生严禁随身携带考试相关资料以及手机、相机等有电子存储、记忆、照相、录放、数据传输、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参加考试。对于考试过程中随身携带上述物品考生,一经发现按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五、考场纪律
1.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等与考试相关的法律和纪律,诚信考试。
2.考生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必要时将通报其所在单位,记入人事档案。
3.下载《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见附件)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
特别提示:《刑法修正案(九)》已正式实施,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附件: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