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贵州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现将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检及政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项目可参考附件1),考生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能、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将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加盖印章)于4月30日前邮寄至学院研究生科,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政审 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需提供拟录取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附件2)并加盖印章,于4月30日前邮寄至学院研究生科。表格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进行政审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及邮编: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东校区美术学院研究生科(550025) 联系人及电话: 龙老师 (0851-88567011)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 2021年4月12日 |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检及政审的通知 |
2021-04-12 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