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 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3】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 2023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制定《贵州大学美术学院硕士生导师岗位资格年审实施细则》(见附件 1),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23年 6月 19日-6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研究生科书面反映。 (二)符合申报要求的老师向院研究生科提交:《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见附件 2)并附支撑材料(电子版)和《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 3)电子版(提交至院研究生科)。 (三)学院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进行审议和表决,表决结进行公示。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名单汇总上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附件1:贵州大学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实施细则.docx |
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方案 |
2023-06-2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