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接收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23〕34号)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基本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基本原则,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三)坚持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接收推免生7人,具体如下: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学上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 (一)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拟于2023年9月29日起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 (二)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件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学生须在系统回复确认。 (三)学院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请考生于2023年10月9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gzumszs@163.com,逾期无效。(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考试方向,示例:0000000-张三-01国画。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考试方向,示例:000000-张三-01国画)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的扫描件。 (四)推免复试 1、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为综合面试:含综合测试和英语能力测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2、复试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3、体检时间:待学校通知。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85%+英语能力测试成绩15%。 2、学生最终成绩=在校平均成绩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三)在学校规定的接收推免生计划内,按学科专业方向以学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http://gs.gzu.edu.cn/)。 (二)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已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其余未尽事项参照《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23〕34号)文件要求。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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