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26〕2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7届推免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昌洪 唐昌乔 副组长:李雪非 朱剑坤 成 员:朱恒毅 陈程 杨毓麟 王旻昱 李捷 张超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科。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全面部署推免工作,制定推免工作文件,指导学院具体开展推荐工作,对推免工作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科学选拔原则。 2.坚持信息公开,推荐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3.学校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4.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推免生遴选单位和专业 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计划 学院推免生名额为19人。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3.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主修专业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在75分及以上。 5.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二)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原则上可不受学习成绩排名限制,进行优先推荐,但此部分学生不得超过学院总名额的30%。 (一)参军入伍退役后已复学的应届毕业生。 (二)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指导教师不能与学生有亲属关系,还需要对指导论文做诚信承诺。)发表CSSCI或SSCI或SCI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的应届毕业生,科研论文须与本专业领域相关。 (三)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前两位的学生(若前两位为研究生,国赛最高奖汇报的本科生视为排名前两位的学生),或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银奖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 (四)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目(附件4),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第一的学生(指导教师须为贵州大学教师,且需要对指导竞赛做诚信承诺)。 通过以上(二)(三)(四)条推荐的学生,学院应成立不少于5人(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出具书面明确意见并排序,进行择优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学术论文需查重,学科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等次高者优先。同等情况下,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者优先。 通过(一)(二)(三)(四)条推荐的学生超过学院30%的名额限制时,应优先安排参军入伍退役毕业生。具体推荐相关事项和名额分配由学院在实施细则中明确,未通过答辩考核学生仍严格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参与学院整体推荐。 五、申请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2026年9月4日中午12:00前)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教学科研科提交以下材料: 《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3份); 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须加盖教学科研科公章);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竞赛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参军入伍退役学生须提供退役证明; (二)学院审核与考核(2006年9月5日前) 资格初审:学院教学科研科会同学生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外语成绩、奖惩情况等。 综合考核:学院组织推免生遴选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确定名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推荐名单。 (三)公示与报送 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二)对取得推免资格并被录取的推免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违约者的诚信记录将记入其个人档案。 (三)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基本条件”第4款规定以外的外国语成绩申请遴选的学生,外国语水平经学院提出认定意见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 (五)学院推免的纸质档案需转为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保存一年,电子档案和录音录像材料保存五年。 (六)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形成自律有序的工作氛围。凡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处理推免生工作中出现的申诉事宜。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联系人:朱老师(美术学院教学科研科) 联系方式:0851-88567006(美术学院教学科研科) 监督电话:0851-88292118(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附件: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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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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