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 一、评选内容 第一类:贵州大学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综合称号) 第二类:贵州大学第十一届“十佳学习标兵” 第三类:贵州大学第十一届“十佳素质拓展大学生” 第四类:贵州大学第十一届“十佳科技创新大学生” 第五类:贵州大学第十一届“十佳创业大学生” 第六类:贵州大学第十一届“十佳志愿服务大学生” 第七类:贵州大学第十一届“十佳文体大学生” 第八类:贵州大学第十一届“十佳学生干部” 第九类:贵州大学第十一届“十佳自强大学生” 第十类:贵州大学第十一届“十佳进步大学生” 三、评选办法 (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见附件2) 五、奖励办法 (一)授予贵州大学十类“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品。 (二)获贵州大学十类“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推荐参加全省表彰评选。 六、评选时间及要求 1、此次评选,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团支部推荐、班主任推荐、学院审核、学校审核”程序开展。 2、自愿申请“十佳大学生”(综合称号)申报材料纸质版于4月13日16:30以前报学生科201办公室、电子版直接带U盘至办公室拷贝。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登记表(附件3)、个人事迹材料、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和原件;电子版包括登记表(附件3)、个人事迹材料、汇总表(附件4)、不小于1M个人生活照一张。 其余九类单项“十佳大学生”申报材料纸质版于4月14日16:30以前报学生科201办公室、电子版直接带U盘至办公室拷贝。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登记表(附件3)、个人事迹材料、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包括登记表(附件3)、个人事迹材料。 附件: 1.评选办法(细则) |
关于评选贵州大学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和第十一届九类单项“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
2017-09-27 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