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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党员考核的通知

2020-06-03    1583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我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共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党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党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的正式教职工及在校学生党员(出国(境)半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及学生可不参加考评)。

二、考核机构及职责

学院党委成立党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党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动员部署、复核审查等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  琨

副组长:薛  峰 徐  洁 付玉红

组  员:李  捷 王旻昱 陈  程  刘  钰  刘  焜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其中院党政办公室负责教职工党员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学生党总支负责学生党员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考核内容及方式按照《中共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党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进行;

(二)考核时间及程序:

1.支部初评。支部考核小组按照各项考核内容,根据党员本人出具的加分证明材料,结合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支部工作、学习和培训情况记录等写实性材料对党员年度表现进行初评。先做党员定性评价,在此基础上,对定性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党员再做量化考核。6月12日前支部委员会进行评议,根据《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党员量化评分表》(附件2),填写《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党员量化考核评分汇总表》(附件3)。

2.支部公示。各支部将支委会议确定通过的考核初评结果以全体党员大会等形式向本支部党员进行公示。公示过程中,支部委员会议和考核小组要认真接受党员复核申请并据实做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各支部按要求在6月15日前将《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党员量化考核评分汇总表》(附件3)及有关加分材料一并报送至院党政办公室、学生党总支复审。

3.学院复审。领导小组对各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提交的党员考核初评结果进行复审,主要审查其“定性是否妥当、积分是否准确、相关材料是否属实”等方面内容。经复审无异议的结果,在6月18日前直接报学院终审;有异议的结果将退回支部,由支部按前列程序修正完善直至通过复审为止。

4.学院公示。领导小组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全体党员的年度考核复审结果,并在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内接受党员申诉和有关意见反馈。对申诉或反映情况属实的,对其党员考核结果据实调整。

5.学院终评。学院党委班子召开会议,听取领导小组有关考核工作结果的报告,对相关情况展开研判,于6月29日前确定党员年度考核最终结果,提出处置意见。

6.结果反馈。终审结果除学院党委存档备查外,领导小组要负责将考核结果、处置意见书面反馈至支部及党员个人,由支部开展后续工作。

7.结果处置。支部根据考核最终结果开展后续工作。对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党员,支部要按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规则和程序报请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进行组织处理;对考核等次“基本合格”的党员,支部要对其做出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并将相关材料报院党委备案审查;考核等次“优秀”的党员,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的当然候选人,是学院推荐到上级参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工作者等的候选人。

                                                          

附件: 

1.中共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党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docx

2.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党员量化评分表.docx

3.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党员量化考核评分汇总表.docx



中共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