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上台阶,提升教书育人质量,激励和引导广大师生在提升个人专业素质、强化自身专业能力方面下功夫、出成果。根据《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悦美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的意见,决定评选我院2019-2020学年度“悦美年度人物”,对我院在该年度专业创作、艺术研究、社会贡献、学业成绩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师生给与表彰。现就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成立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悦美年度人物”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师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年度人物宣传工作小组”,其中,“教师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分设第一工作小组、第二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唐昌乔 耿 翊 成 员:胡 琨 徐 恒 薛 峰 王 欣 (二)教师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薛 峰 王 溪 成 员:徐 洁 付玉红 彭盛燕 柯 川 周子鸿 李 革 张庆学 赵 竹 曾春蓉 李 捷 王旻昱 其中,第一工作组组长由王溪同志兼任,第二工作组组长由薛峰同志兼任。 (三)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徐 洁 付玉红 成 员:柯 川 周子鸿 李 革 张庆学 赵 竹 曾春蓉 刘 锟 陈 程 刘 钰 其中,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由徐洁同志牵头,本科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由付玉红同志牵头。 (四)年度人物宣传工作小组 组 长:胡 琨 成 员:薛 峰 王 欣 王 溪 徐 洁 付玉红 周子鸿 陈 程 刘 锟 李 捷 王旻昱 宣传工作小组负责获评年度人物的宣传策划、宣传物料设计制作、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评选依据及原则 学院2019年“悦美年度人物”评选依据及条件应严格按照《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悦美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评选过程中务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6月3日—6月10日)全院师生根据评奖标准及条件自愿自主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自备相关证明材料,经系部审查同意后提交至工作小组;各系部亦可对照评奖标准及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师生至工作小组(可不填写申报表,但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小组评选(6月11日—6月17日)各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及综合评选。 (三)小组公示(6月18日—6月22日)各工作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学院审核(6月23日—6月28日)工作组公示公告无异议的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按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无效; (二)申报人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填报,立即取消资格,并进行全院通报; (三)每人限定申报一个奖项; (四)个人自行申报“悦美年度人物”的候选人须提交《申报表》(附件1)、相关支撑材料至所在系、部门,学生候选人还须附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各系、各部门开展本单位的评选工作,填写系部意见及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0年6月11日15:00前以系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相关支撑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学生)、汇总表(附件2)。 (五)各系部对照评奖标准及条件推荐参评“悦美年度人物”的师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学生候选人还须附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各系、各部门需认真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0年6月11日15:00前以系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相关支撑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学生)、汇总表(附件2)。 (六)教师年度人物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学生年度人物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科办公室。 五、组织表彰 学院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结果择期表彰获评师生。除给与一定的、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之外,还将组织多渠道、多形式、立体化的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在全院及其它适当范围讲好美院好故事、传播美院好声音。 特此通知。 附件: 1.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悦美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docx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 2020年6月2日 |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悦美年度人物”的通知 |
2020-06-03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