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文件规定及教育部相关会议精神及贵州大学《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5〕12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招生质量为核心,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突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复试资格审核,科学制定复试录取办法,规范复试录取程序,强化复试监督检查,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咨询畅通,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时间,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安全平稳。 二、复试工作要求 (一)时间及地点安排 复试工作拟于2025年3月26日、3月27日进行(26日现场面试,27日笔试(专业测试)),复试安排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请考生于2025年3月25日14:30—17:00到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润正楼5号楼210进行复试前的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2)。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面试+笔试(专业测试) 复试内容: (1)现场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面试):面试时间每人一般不低于20分钟。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 (2)笔试(专业测试):对考生专业素质能力进行考查。 2.复试成绩组成: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现场面试成绩占70%(综合能力面试占85%+英语听说能力面试15%),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比例计算而成。 具体算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X+复试成绩×Y X(初试成绩权重)为50%,Y(复试成绩权重)为50% 。 (四)录取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专业,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注:复试名单详见《贵州大学美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一志愿)》(附件3) (五)复试费 复试费为100元/人,复试费为现场缴费。需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2025年3月21日后可缴费。自助缴费机地点(贵州大学校内): 财务处(贤正楼二号楼一楼大厅) 三号行政楼(东校区) 备注:缴费单据或缴费截图打印件于2025年3月25日下午资格复审时交至贵州大学美术学院润正楼5号楼210。缴费后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六)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体检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七十三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时间:2025年3月28日-3月29日。 (七)录取原则 1.学院结合学科特点,按照考生报考志愿、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符合学校基本分数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八)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所在单位需提供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贵州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4),加盖印章,并留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025年5月4日之前,将原件交至或寄至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东校区美术学院5号楼210,龙老师(收),联系电话:0851-88567011。政审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政审或政审不合格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行复议制度 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复试指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567011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851-88567010 六、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贵州大学美术学院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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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美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
2025-03-21 10